發布日期:2016-06-15 15:45:54 瀏覽次數:483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涵義
建筑業企業:根據建設部發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9號),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的企業。
資質:本書是指企業從事施工的資格證明。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就建筑業企業資質明確規定: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企業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形象地說,企業資質是建筑企業進人建筑市場的“準人證”。
二、建筑業企業的資質類別和等級
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
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簡稱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
(二)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
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簡稱專業承包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和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三)勞務分包資質企業
取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簡稱勞務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的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千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和各類別等級資質企業承擔工程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三、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十分重視.進人21世紀后,伴隨我國建筑市場的發展,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建設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87號令),于2001年4月18日發布,2001年7月1日起施行。進人國家“十一五”規劃期后,建設部對《資質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于2007年6月26日發布了修訂后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9號)(以下簡稱《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159號令)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